原文如下:
声明我霍尔果斯嘉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及旗下艺人杨幂女士,现就个别网络用户通过各种网络平台上大肆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损害我公司商业声誉及杨幂女士名誉一事发出本声明:
近日,以“刘空青”、“空青”等为网络名称的用户恶意散布与我公司以及杨幂女士相关的虚假、贬损性信息,低毁我公司的声誉及杨幂女士的名誉。在上述网络用户的挑动下,这些虚假信息迅速被各大网络平台、网络用户转载、扩散、传播及恶意评论,点击及评论数量巨大。上述行为人的行为己严重侵害了我公司及杨幂女士合法权益,并给我公司造成了重大声誉损害、给杨幂女士造成了极大精神伤害。
基于以上事实,我公司及杨幂女士为澄清事实、追责侵权者,现依法郑重发出以下声明:
1 、我公司系合法经营企业、专心致力于影视文化事业的发展,杨幂女士亦是一如既往的专注于自己的演艺事业,以“刘空青”、“空青”等为网络名称的用户恶意散布的信息完全是虚假的、恶意的,该行为系严重的侵权行为。
2 、请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全部虚假、贬损性信息,并向我公司及杨幂女士做出公开道歉,消除损害后果,承担侵权的全部法律责任。
3 、亦请社会公众辨明是非、切勿偏听偏信,并停止对相关虚假信息继续进行转载、传播、扩散,以免扩大损害后果,给合法权利人造成更大的损害。
我公司及杨幂女士己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并会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