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微博截图
林志颖声明原文:
致歉声明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书(未上诉、已生效)声明如下: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将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身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林志颖2017年10月18日
林志颖致歉很对,作为一个艺人懂得维护知识产权并且利用改正自己的错误确实值得赞赏,但是网友的骂声恐怕让不少尊重原创的人感到心寒。目前,还有很多作者的知识产权没有得到维护,所以小编觉得摄影师这么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尊重原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