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拥有降低成本、支付快捷方便、减少抢劫和偷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等多个优势,得到了各国中央银行的普遍重视。美联储关注数字货币概念及技术对金融业务和金融稳定的影响。英格兰银行认为中央银行有可能利用数字货币分布式记账技术让更多主体参与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操作。欧盟将数字货币活动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欧洲央行针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及其底层技术展开独立调查。2016年12月,日本央行和欧洲央行联合开展数字货币研究。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数字货币研究团队,2017年初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法定数字货币在数据票据交易平台上已经测试成功。
综合来看,在现代信用经济体系下,中央银行天然成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主体。至于未来采取何种发行方式,是否可以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记账技术来扩大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参与方,仍是值得深入探索研究的课题。毫无疑问,随着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电子货币在社会交易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社会现金需求比例出现了下降。截至2016年末,我国流通中现金余额占广义货币供应量的比例为4.41%,较上年同期下降0.13个百分点。未来随着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发行与应用技术的成熟,数字货币取代现金的可能性大为上升,由此引发对金融体系和现代信用经济的冲击和影响,需要深入研究与探索。但不管怎样,数字货币及其概念不应也不能成为市场投机炒作、隐匿非法交易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