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耍大牌这种事儿,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
不过,大多数人看到的应该都是国内的某些明星嚣张跋扈的样子,但还是那句话,世界上的娱乐圈都一个样。
即使是国外的好莱坞,明星演员耍大牌的事儿也是非常常见的。
比如这次要讲到的,就是一位知名女星因为耍大牌,导致失去了出演“奥斯卡最佳影片”机会,也让奥斯卡影后的位置从眼前溜走。
在2010年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撰写剧本,这就是《爱乐之城》的起源。
由于剧本的故事设定是主角们到洛杉矶追逐梦想,为了更好编排剧本,达米恩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不过,尽管达米恩非常努力,这部电影多年以来都一直只是个剧本。
因为没有工作室或电影厂愿意投资。
是因为剧本不够好吗?这倒不是,其实原因挺简单的,歌舞电影属于小众影片,受众面很窄。
换句话说,投钱下去,就算成功了也赚不了多少,万一失败了还得亏钱。
商人们如果有钱,都宁愿去投资一些动作、科幻片什么的。
起码这些类型的影片受众面够广泛,失败的概率没那么大。
另一方面,达米恩当时没什么名气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哪个电影厂商会给一个小导演砸钱去让他“完成自己的梦想”呢?
终于,狮门影业同意支持《爱乐之城》的项目,投资了3000万美元,这部电影的拍摄也就此开始。
男主角原定是迈尔斯·特勒,因为他也是之前《爆裂鼓手》的主演,达米恩本来以为用自己人会好一点。
没想到的是,迈尔斯坐地起价,要求把片酬涨到600万美元,相当于一个人要拿走预算的五分之一。
这下达米恩肯定不可以同意,于是男主角位置空了。
女主角达米恩原本想找的是艾玛·沃特森,也就是大家很熟悉的,在《哈利波特》系列里出演赫敏的女演员。
当时的沃特森手里还有另一个项目,是迪士尼的《美女与野兽》,也是一部歌舞电影。
原本双方谈得好好的,不过后来沃特森却还是离开了剧组。
不过嘛,根据《爱乐之城》工作人员放出来的信息,却不是这个样子。
沃特森退出《爱乐之城》的原因,是因为她耍大牌。
一开始剧组兴致满满地找到沃特森的时候,沃特森就很居高临下地表示自己可不会向你们剧组承诺什么东西。
在试镜排演的时候,沃特森的态度引起了很多工作人员的不满,但达米恩一直在让步,根据说法是已经尽量满足沃特森的其他要求。
然而,在之后沃特森却放言要剧组必须按照自己的意思来。
估计达米恩听到这要求以后都懵逼了。
剧本故事发生在洛杉矶,他自己也为这个做了很多准备工作,现在竟然要去伦敦拍摄?
而且预算就3000万美元,整个剧组几百号人搬家到伦敦,基本相当于公费旅游了,这没开拍之前就得花多少钱?
打扰了打扰了。
当然,对于沃特森来说,提出这个要求也是因为她还有《美女与野兽》,所以不怎么慌张。
最后,《爱乐之城》的女主角就落到了另一个艾玛手上,石头姐艾玛·斯通。
而女主角石头姐也拿到了奥斯卡影后的小金人,身价大涨,成为好莱坞绝对的一线女咖。
至于艾玛·沃特森的那部《美女与野兽》,在商业上也非常成功,全球票房高达12亿多美元。
不过,这部电影由于属于IP影片(隶属于迪士尼公主系列)即使演这部电影大爆后的沃特森,商业价值也并没有多大的提升。
这点在她演完这部电影后也没什么主演的片约就能看出来,在后来的《小妇人》里甚至要当绿叶去衬托新生代的女演员西尔莎·罗南。
当然,严格来说,沃特森出演《美女与野兽》也不是什么糟糕的选择,毕竟这部电影最后也成功了。
而且,《爱乐之城》这种冲奥片,要求主演是必须演技能撑得起来的,沃特森是典型的偏科演员,她的演技还达不到绝美容貌的十分之一。
如果当初她真的出演了《爱乐之城》,可能化学反应不会有石头姐那么好。
对于沃特森来说,也许还真的不如去演《美女与野兽》这种商业电影。
不过选择归选择,所谓好聚好散,沃特森向《爱乐之城》剧组耍大牌那一出还真的没什么必要。
工作人员曝光这事以后,外网也有很多网友对沃特森此举不满,并表示“幸好她错过了这部电影”。
也有的从事后诸葛亮角度分析,沃特森的事业的确更需要一部冲奥的电影而不是商业影片。
但话又说回来,也有这么一句话:
“对着一些位高权重的人保持礼仪,绝大部分人都能做得到,但对着一些比自己弱势的人依然保持礼节,做到的人却很少。”
以这个标准来看的,沃特森的做法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